1评估报告;
2股东对拟投资实物价值的确认书;
3实物交割清单(需有双方签名确认);
4企业营业执照;
5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
6若股东曾经变更的提供工商股东名录册;
7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8企业最近的帐册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帐本、凭证)以提供我所审计;(原件)(有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审计报告)。
9帐务处理凭证;
10若增资过程中涉及股权转让的请提供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方收到款项的收据、相关的账务处理凭证。
11股东(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
12若为法人投资还需提供法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13财产产权转移手续承诺函;
14实物出资清单
民治公司注册15关于委托验资提供资料的声明;
16业务约定书;
以上资料除第13、14、15、16项由本所提供给企业盖章外,其余没注明原件的由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