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建议需有的放矢,不可空论宏观。审计报告所提出的宏观性建议,必须与审计查处问题一脉相承
。审计查出的问题表明相关工作中存在普遍性、系统性不足,并有待相关政府部门在宏观政策方面进行完善时,才能有针对性的提出宏观建议,不可为了宏观而宏观。
(二)加大对宏观层面问题的思考和审查力度。基层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伊始,就须依据审计目标,对审计任务进行系统性规划,将宏观性思维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统筹考虑相关政策的制度设计、相关事项的顶层架构、被审计事项的整体效果、关注鲜明个案普遍发生的可能性等等,进而将可能存在的宏观性问题查深、查透,在准确查证的基础上表述问题的宏观性,进而真正体现审计报告的宏观水准。
(三)加大对宏观性论述观点的取证力度。审计报告的宏观分析结论也需要有审计取证材料予以支撑。对于部分政府部门所实施的民生项目或者所开展的政府部门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宏观分析更是必不可少,支撑宏观结论的审计取证工作也是重点和难点的集中体现。通常情况下审计取证工作都是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而宏观性结论更多的体现出一定的泛社会性特征,对于此类矛盾则需创新审计取证手段、查找或遴选出具有权威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宏观性结论的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