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文字商标”,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文字商标目前在世界各国使用比较普遍。其特点是比较简明,便于称谓,有的词表示一定的含义,可以使商品购买者产生亲近之感。如“雪花”牌商标,用在饮料商品上,会给人一种凉爽、清洁这感;“海鸥”、“梅鹿”等商标,在日用品和服装等商品上使用,会给人一种轻松、自如、欢畅之感。
文字商标还有使用人名签字商标和企业名称缩写的。这种商标能使人对其商标的所有人加深印象,直接知道其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从而树立企业形象。
如“张小泉”剪刀,是张小泉剪刀厂生产的;“沈汽发”汽车发动机,是沈阳汽车发动机厂生产的;“盛锡福”帽子,是盛锡福店经营的。
还有以数字作商标的。如“555”、“414”、“999”等,这种注册商标虽然不一定表示什么意思,但其特点是不落俗套,别具一格,也逐渐被一些人所认识,同样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
但是,文字商标也有其不足之处,就是受着民族、地域的限制。比如汉字商标在国外就不便于识别。同样,外文商标在我国也不便于识别。还有少数民族文字,也受着一定地域所限;因此,在使用民族文字的同时,一般需要加其他文字说明,以便于识别。
图形商标
所谓图形商标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
这种商标丰富多彩,千变万化,可采用各种动物、 植物以及几何图形等图形构成。图形商标的特点是比较直观,艺术性强,并富有感染力。图形商标还有一大特点,就是不受语言的限制,不论哪国人讲何种语言,一般都可以看懂,有的一看即可呼出名称,有的即使不能直呼名称,也可以给人留下较深的印象。
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复合商标。如带马的商标图形加上文字后,有的叫“军马”,有的叫“飞马”,也有的叫“奔马”等,即便于识别与称谓,同时又使其内容更加深化,也就更具有感染力。也有的是以汉字、外文字与阿拉伯数字相组合的商标,分别表示不同的含义。
制造商标
制造商标也称工业商标、生产商标,有时也作为主商标或厂标使用。制造商标在中国是最常见的,是企业主要的使用形式。这种商标的特点是突出企业的形象,不仅可以把别的生产者区别开,而且有利于创名牌,增强消费者的信赖感。
销售商标
销售商标亦称商业商标、推销商标,即销售者为了表示自己销售的商品而使用的商标。如盛锡福帽店的“盛锡福”、辽宁粮油进出口公司的“红梅”商标就是销售商标。销售者使用销售商标,不是在宣传生产者的商标,而是在宣传者自己的商标,这样有利于经营者获得经营的信誉,从而扩大销售。
服务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用来区别与其它同类服务项目的标志,如航空、导游、保险和金融、邮电、饭店、电视台等单位使用的标志,就是服务商标。
营业商标
营业商标是指生产或经营者把特定的标志或企业名称用在自己制造或经营的商品上的商标。 这种标志也有人叫它是“厂标”、“店标”或“司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