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了《促进淄川区资源城市转型发展的意见》,对促进淄川区经济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市工商局为区县“量身定做”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旨在通过充分发挥工商综合职能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帮助淄川区率先实现资源枯竭城市成功转型。
据介绍,为扶持市场主体发展,市工商局进一步“放权”,将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下(含已在市局登记)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下放淄川分局登记管理。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股东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余额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
市工商局支持淄川区的重点、优势、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整合、联合、控股等方式组建集团。将冠市行政区划的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放宽到2000万元。凡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人民币的,可申请设立冠省行政区划企业集团。
作为淄川的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建陶行业在淄川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帮助该行业实现转型发展,我市工商将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加大服务力度,帮助企业树立形象品牌、拳头产品。与此同时,发挥工商登记注册职能优势,加快企业集团组建。
“面临经济发展的困境,希望各企业能通过相互参股,股权投资、股权贷款等方式,变单打独斗为联合发展。”